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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节

郑侯道:“派了谁,你要怎么干?”

郑熹又说了,郑侯就骂高阳郡王:“呸!还说他明白呢,全家上下那么多人,连同属官,都不如你手下的人查得明白。那个孩子,叫来我看一看。”

郑熹不敢说不行,派人去叫了来。

……——

祝缨头回见郑侯,心里也没底,还有点担心这人眼太毒,叫破自己是个女孩儿。

等到拜见郑侯,她只看了郑侯一眼,头不由自主地压低。郑侯须发已有了明显的银丝,看起来倒不凶恶,祝缨却觉得压力极大。心里不由冒出在府城时金良说的一句话“手上见过血”。

郑侯的血腥味儿,显然比她浓多了。金良跟着郑侯上战场,以军功摆脱了奴婢的身份而成为军官,手上未尝没有人命,祝缨在他身上就没感受到很大的压力、血味。

郑侯有。

郑侯细细看了她一阵,说:“好小子,见过血。”

祝缨小小吐了一口气,郑侯笑了:“还行。过来我瞧瞧。”

都瞧过了,还过去!祝缨小小腹诽,老实走过去,也抬眼再仔细看郑侯。郑侯笑道:“不错不错!我常说金良傻乎乎的,他说你胆子不小,这回他倒没看走眼。”

郑侯看祝缨还是很喜欢的,他喜欢能干的年轻人,也喜欢长得整洁的孩子。祝缨不够高大健壮,但是够机敏,一眼扫过来也是个肚里有主意但做事稳重的样子。郑侯道:“这孩子很好。”

顺手把一柄金刀给了祝缨:“拿去玩吧。”

祝缨看了郑熹一眼,郑熹点头了,祝缨才谢了郑侯,双手接过。

郑侯道:“好了,你们去吧。”

祝缨跟在郑熹的身后,又从郑侯那里回到了郑熹的书房。

郑熹瞥了一眼祝缨手里的金刀,道:“倒是衬你,佩上吧。”

祝缨道:“忒贵重了,带着它,我得妨着多少偷儿。”

郑熹笑骂一声:“又胡扯。”

祝缨也就将金刀拴在了腰间,说:“不是胡扯,不像我能佩的,走在街上容易叫人记住。”

郑熹看她把金刀佩上了,心道:还是个孩子呢。

口上却说:“事情你都知道了,有什么要问的,有什么要说的,又有什么想要的。都说出来。这事儿宜早不宜迟。要尽快有个说法。”

祝缨也不再管金刀的事儿了,道:“您这儿有什么线索?供词之类?殿下家的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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